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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力资源部核定集团2008年度工资总额
发布时间:2008-10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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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集团各成员企业工资总额管理,一直是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。2008年,随着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对企业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相关条款的调整,集团人力资源部对已实施10年的集团工效挂钩办法做出了相应修改。
10月15日,集团人力资源部召开常务董事单位人事会议,按照鄂新集发〔2008〕71号文件精神,核定下发了集团各成员企业2008年度工资总额,进一步强调落实工资总额计提、下发及应付工资余额的处理问题,并对员工登记表审核、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录入、工人等级考试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。
会后,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常务董事单位人事负责人赴浙江、江苏省店考察,学习外省同行先进管理经验。